LED晶粒廠奇力光電歇業,金融債權達56億元
102年8月6日報載:LED晶粒廠奇力光電,於7月下旬驚傳歇業,董事長、總經理及董監事全數請辭,留下約56億元的債務。
奇力光電的總金融債務,包括了聯貸一,主辦銀行:第一銀行,債權金額11億元,參貸銀行12家,到期日102.07.30;聯貸二,主辦銀行:兆豐銀行,債權金額19.4億元,參貸銀行12家、四家票券,到期日104.12.30;其他貸款金額26億元。奇力光電前十大主要債權銀行包括:一銀9.7億元、彰銀6.9億元,台銀、兆豐銀、華銀均逾5億元,以及新光銀、合庫銀、土銀、國泰世華銀及台新銀等在2~3億元。
今年來,國銀在智盛全球、台灣海陸運輸公司、奇力光電三翻兩次誤觸地雷,除了證明國銀的徵授信能力亟需強化,也說明了銀行整併若缺乏風險控管能力,可能醞釀更大的金融災害。
值得一提的,奇力光電擁有兩大股東赫赫有名,群創光電持股33.97%,奇美實業持股25.13%,兩大股東合計持股59.1%,或許是眾家銀行馬失前蹄的根本原因。本部落格一再強調徵授信5P原則中,國銀徵授信單位太過看重企業、股東的信譽聲望,而忽略償債能力是授信的根本,從仕欽、台灣海陸運輸公司到本案等各違約案,同樣的銀行犯著同樣的錯誤,再再證明企業、股東的信譽聲望不能作保證,也不能當飯吃,大難臨頭,這些赫赫有名的股東絕對自保優先,債務則留給銀行作呆帳,掌管風險控管重責大任的徵授信部門能不深加自省,換換思維,否則難免一再重蹈覆轍。
奇力光電自99年第二季可取得的第一次公開發行財務報表以來,本財務風險預警系統即評估列為「高風險企業」,直到違約前的最新財報101第四季財報,歷經六次財報公告,每次財報檢視結果一直維持「高風險」警訊等級,避開高風險地雷並不困難。
標籤: LED晶粒廠奇力光電歇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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